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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祥生說明,輔助吊索的安全係數數非常高,基本上超過10以上,而為了以防萬一,在拆除主吊臂時,應該設立「第二道防護措施」,也就是第二個輔助吊索協助,不過「文心愛悅」建案彷彿完全沒有設立第二道防護措施;此外,輔助吊索究竟是在搬運或施工過程中受損不得而知,但若在作業進行前的安全預防、工地每個環節的「自主檢查表」完整落實,基本上完全可以避免這樣的災害發生。
拱祥生強調,通常在工程計畫開始前後,「假設工程」的安全考量必須相當講究,但台灣工程文化中,建商大多只在乎建案進度如何?缺乏在技術面落實管理責任,甚至許多建商為了省錢,自己用人頭創立營造廠,「球員兼裁判的做法要如何確實做好安全管理?」
拱祥生認為,悲劇發生後,應確實檢討台中的施工計畫有沒有落實、塔吊的拆除力學設計到底合不合理,以及工地主任的自主檢查表內有沒有關於塔吊拆除的項目,更重要的是,政府應勇敢面對災變,在事件調查結束後,要將實際原因公布,並說出做了什麼改善和管理,不只是給民眾一個交代,也讓建商、營造廠、工地擁有更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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