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行人優先交安行動綱領」 納考機制每月公布縣市績效

▲行政院今日公布「行人優先交安行動綱領」,即日起至7月將周周視導,預計每月公布各地執行績效。(圖片來源│iStock)
▲行政院今日公布「行人優先交安行動綱領」,即日起至7月將周周視導,預計每月公布各地執行績效。(圖片來源│iStock)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為改善行人交通安全環境,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由交通部提出統合報告,再由內政部、教育部就「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等四面向提出19個行動方案進行報告,而相關措施也將納入考核機制,並從今日起至7月到各縣市周周視導,預計每月公布各地執行績效,將地方政府執行績效納入年度補助計畫審查條件,達到行人安全改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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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於今(25)日行政院會報告「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提出4面向19項行動方案,宣示政府貫徹執行改善行人交通安全的決心。

交通部指出,今年1月至3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812人,其中行人為10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2人,未有好轉的情形,並揭露行人死亡人數中,六都合計63人明顯高於非六都40人,而非六都中又以彰化縣較為嚴重。

交通部說明,以行人每十萬人死亡來看,基隆市居冠超過1人以上,新竹市及3個離島維持零死亡。同期自我比較增加較多前3名為台北市、台南市及基隆市,呼籲縣市首長應更加重視,並訂定2023年目標行人死亡人數達歷年最低。

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列出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4面向,並提出19項行動方案,其中以工程面向行動方案9項為最多,主要在建構安全的行人通行環境。由於違規件數與受傷人數趨勢一致呈現增加情形,本次行動綱領監理面向提出5項,此外,教育面項3項、執法面向2項,監理、教育及執法主要建立國人正確用路觀念及導正違規行為。

為推動行人安全,中央及地方縣市應並重及分工合作,由中央負責政策法令,地方縣市落實執行。交通部已訂有考核機制,包括5月至7月周周視導縣市行人安全環境改善情形,每月於記者會中公布執行績效,並於年度道安考評,將行人納入考評項目。

交通部指出,給行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保障國人生命安全刻不容緩,有賴中央部會及地方縣市政府通力合作落實執行各項行動方案。每個人可能是駕駛人,也可能是行人,需要國人有正確用路觀念及養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習慣,才能澈底擺脫行人地獄之名,朝向交通事故零死亡的願景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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