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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指出,本專案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6月1日至112年12月29日,受理申請資格條件於5月15日公告,並自5月16日開放諮詢專線(02)2162-1239,由專人回應申請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截至5月29日止已接聽1萬4463通電話諮詢。
林右昌說明,專案申請人須為自用住宅貸款的借款人,其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合計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的貸款餘額。 二、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 三、原始核貸金額,位於台北市住宅為新台幣850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台幣700萬元以內。 四、110年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於新台幣120萬元以內。 五、上述資格認定基準日為112年2月28日。
此外,林右昌補充指出,這次申請是全面採用線上申請,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都可以登入,申請入口在營建署網站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在網頁上方點選專案連結後即可進入,借款人進入線上申請系統後,會出現資格條件自我檢核畫面,由申請人勾選確認,如評估符合資格,驗證身分登入後即可填寫個人資料,於確認後送出,就完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