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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中市建設局,則是在登記制上路前,就針對勤美草悟道的展演空間,規劃出「保底制度」,對此,建設局解釋,當初是因為假日的抽籤機會相當競爭,才會採取這樣的模式。而保底制度的規則,將靜態與動態的展演類型,以及平日和假日的表演機會分開討論,以動態表演為例,如果連續五次登記假日場地未果,即可獲得一次假日場次的保底機會,而平日的部分則是連續三次即符合保底資格。建設局也補充,「保底的機會是有使用期限的,動態展演類型要在兩個月內使用完畢,靜態的則是一個月。」
工作坊成登記制配套 協會籲:「安全性」最需宣導
除此之外,新竹市和台南市則以規劃工作坊的做法,規定民眾在申請成為街頭藝人之前,必須累積工作坊時數達5或6個小時,才能正式領證,新竹市文化局說明,「因應街頭藝人的登記制上路,希望能有一個輔導的過程,增加街頭藝人的表演認知」,因此除了協助民眾提升表演技能之外,工作坊也會加強街頭倫理、表演安全等宣導。
另外,屏東縣在109年開始實施登記制初期,也要求民眾需上滿6個小時的工作坊課程,才可領取街頭藝人證照,文化處表演藝術科科長彭瑞珍解釋,「工作坊原本採實體課程,內容包括音樂版權、相關法律宣導等課程,立意是為了讓街頭藝人在演出過程中可以比較順利,即使遇到問題也知道該如何處理。」
不過,工作坊實施兩年左右,就因為上課效果不佳,加上民眾反彈而取消,彭瑞珍說:「因為很多民眾並非全職的街頭藝人,所以上課配合度不是很高,所以未來我們將會改成線上課程的形式,不再硬性規定民眾一定得參加。」而在新北市、基隆市等各個縣市,也都有規劃相關的工作坊課程,可見在登記制的時代,工作坊的設計是各地方最先意識到的配套做法。
而針對這樣的工作坊課程,臺灣街頭藝術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林興昱則是給予相當正向的認同,他提醒,「街頭表演跟舞台表演有一個很大的差別,就是表演者跟觀眾的距離,街頭藝人要對場地和道具有基本認知,因為『安全』是街頭表演中最重要的一環。」因此他建議,「安全是基本的需求,所以如果有相關的工作坊、課程,我認為可以多多去設計。」
登記制塵埃落定 街頭藝人協會:表演者要改變心態
同時,面對現在的狀況,除了地方政府的制度待精進以外,林興昱也以自己多年來的街頭表演經驗提醒,「現在各地都在討論如何優化登記制,所以我認為要改回審查制度,機率是蠻低的,街頭藝人要有這方面的認知,因為接下來只會出現越來越多的表演者,大家只能更努力。」
對此,歌唱類的街頭藝人格銘也同意表示,「現在台北的中籤率不高,我們就會往外縣市找機會,街頭表演有機會就去唱,如果沒有,就自己找駐唱機會。」同時,他和搭檔小昌頭也致力於經營自己的粉絲專頁,增加群眾的黏濁度,希望能因此得到更多展演機會。
而同樣以街頭演唱起家的陳以謙,也表示自己不會放棄街頭的演出機會,「雖然現在有很多困難,但在街頭表演的當下,我還是蠻有成就感的。」而他也相信,街頭表演能夠累積「被看見」的機會,總有一天能成為真正的「歌手」,擁有自己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