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國呼麻沒事?法務部闢謠:無論國內外皆可辦 重申毒品為重罪

▲YouTube搜尋泰國大麻,出現一連串影片(圖/翻攝YouTube)
▲YouTube搜尋泰國大麻,出現一連串影片(圖/翻攝YouTube)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泰國去年6月將大麻合法,網紅紛紛赴泰國嚐鮮,從購買大麻、到捲菸、吸食通通拍片上網搞教學。法務部今(9)日警告,引誘施用大麻,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重罪,檢察機關持續嚴加查緝,將大麻列為安居緝毒專案的重點,務求向上溯源,向下刨根,挖掘施用大麻黑數,全力進行掃蕩,如有以身試法者,必依法從嚴從速偵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務部表示,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大麻為我國列管之第2級毒品,若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將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2級毒品罪,若引誘未成年人施用大麻,依法加重其刑至1/2,也就是可處1年6月以上、10年6月以下。

依《刑法》第5條第8款規定,在我國領域外犯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者,為我國《刑法》效力所及,故無論在我國境內或境外,謠傳「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者,我國檢警調對於這種非法行為,均得以追訴究辦。

▲YouTube搜尋泰國大麻,出現一連串影片(圖/翻攝YouTube)
▲YouTube搜尋泰國大麻,出現一連串影片(圖/翻攝YouTube)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少一份毒品,多一分健康;吸毒一時,終身危害。
※ 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0800-請請您-幫幫我)
※ 安心專線:1925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