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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機站移送指出,高虹安明知男友並未從事立委助理工作,涉於2020年2月起至2021年3月止,以李忠庭為人頭向立法院申請助理酬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檢方調查,李忠庭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有同時領鴻海、永齡基金會的薪資,因此認識當時也在鴻海工作的高虹安,陸續協助高虹安的政治活動。
李男供稱,後來高虹安當選立委,因為他持續有幫忙高處理選舉的事情,就順理成章擔任辦公室的公費助理。工作內容大多是網路線上處理,如:臉書粉絲團經營,自己算是最重要的管理者,還有行程安排,聯絡相關人員,大多是下班或假日的時候陪同高虹安參與相關行程,算是高辦的主要對外聯絡人。
高虹安供稱,李忠庭為特助,主要負責她立委對外公務機的接聽,還幫忙行程安排極辦公室服務型機器人、電子白板安裝、架設網站、開力臉書、LINE的粉專,協助外縣市選民服務,如:台中、彰化、南投服務處的開設。
經檢察官傳喚其他證人、調閱相關資料,認定李忠庭有實際任職高虹安委員辦公室,並從事助理工作,雖每月領取公費助理薪資金額不一,但沒有詐領也沒有配合繳回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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