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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艦機敏資料屬國防機密,刺探、蒐集、交付可能涉及《刑法》外患罪,法律規定,內亂、外患罪及妨害國交罪,管轄權在二審,因此,由高檢署偵查有關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的部分;至於北檢也分「他案」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查明是否涉及《刑法》洩密罪、或《國安法》。
馬文君5日在臉書表示,去年1月接獲爆料資料,包括:難辨真偽的大量圖紙、計畫,與簡報,還有前海軍顧問郭璽的音檔。經她把資料交給國防部,國防部稱「是廠商惡鬥、沒什麼特別的機敏資料洩漏、不至於影響潛艦建造」。
馬文君聲明表示,後來她以國會辦公室名義行文法務部調查局,並附上爆料錄音檔,請調查局立案偵辦。據悉,調查局去年2月接獲馬文君辦公室資料後,已立案蒐證,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
至於2018年間,郭璽等人控告海軍黃姓退役軍官涉嫌妨害名譽,北檢偵辦後,對黃姓退役軍官罪不起訴,期間又接獲匿名告發潛艦國造廠商糾紛,北檢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