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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查出,劉男8年來吸收6名軍官,並藉由空殼公司掩飾非法收入,收取中共新台幣20萬至70萬元報酬,若有提供國軍情資,更可獲取3萬至10萬元報酬。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劉男應執行有徒刑20年,沒收犯罪所得1670萬9000元;孫姓中校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6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96萬9000元。
另一名劉姓少校判刑最重,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6月,褫奪公權4年。龔姓少校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鄧姓少校有期徒刑2年,林姓少校有期徒刑6個月,另名劉姓被告無罪。(編輯:郭諭儒)1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