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臉書「色卡」洩露陳沂手機改判3月 高院:基於報復

▲陳沂(左)與雞排妹為了手機號碼被洩露,告上法院(圖 /陳沂、鄭家純臉書)
▲陳沂(左)與雞排妹為了手機號碼被洩露,告上法院(圖 /陳沂、鄭家純臉書)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改名鄭采勻)與陳沂前年在直播中大戰,雞排妹不滿手機號碼不斷被陳沂唸出,她先在臉書公布對方手機前4碼,後再以咖啡色色卡編號透露後6碼,遭陳沂提告違反《個資法》。雞排妹一審遭判4個月,她上訴求輕判,高院認為,她是出於報復心理而公開門號,今(26)日撤銷原判決,依《個資法》判處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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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2021年5月8日在臉書發文tag雞排妹粉專,批她的律師涉及仙人跳,雞排妹不滿,深夜奪命連環call,想跟對方理論。陳沂沒接,反在臉書公布來電紀錄,指自己不斷被陌生電話騷擾。

9日凌晨,陳沂用帳號直播時,雞排妹也加入直播,並口頭唸出陳沂手機前4碼,陳沂當場制止。直播結束後,當天下午4、5時許,雞排妹在臉書粉專公開發布陳沂手機號碼前4碼,又在晚間7時許,將門號後6碼及相同數字的色卡公開發布在粉專,遭陳沂提告違反個資法。

雞排妹否認犯行,但二審合議庭依照鄭女的2則貼文,以及電信用戶授信通話紀錄表顯示,當晚陳沂就接到140通簡訊或語音,隔天也有120餘通,堪認被告所為確實損害告訴人利益,其事證明確。

高院認為,一審未具體衡量鄭女的犯罪動機,是因陳沂的貼文、直播有公開鄭的門號,鄭才公開陳沂門號報復,原審量刑略重,容有未洽,鄭女上訴請求從輕量刑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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