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翔家族未依規定經營停車場 新北府交通局:將依法開罰

▲新北市政府前往廖先翔家族所經營的汐止茄苳路324號旁停車場會勘稽查。(圖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前往廖先翔家族所經營的汐止茄苳路324號旁停車場會勘稽查。(圖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記者吳嘉億/新北報導

針對遭週刊揭露獲國民黨提名參選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的新北市議員廖先翔,其父前新北市議員廖正良在保育區內蓋大型違建住宅外,還占用國有地經營停車場等濫用特權情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該停車場未依規定申請設置及經營收費停車場,將依「停車場法」第25、37條規定處以罰鍰。對此,廖先翔回應,已派工拆除超出承租範圍的設施,也坦承未向地方政府申請停車場證的疏失,已向交通局申請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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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針對媒體報導汐止茄苳路324號旁停車場疑似有違法收費經營情事,當天即派員到現場稽查,因查有停車場稅籍登記資料,已於隔天發函負責人依規定申設及取得登記證,如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改善,將依法處3,000元罰鍰並限期15天內改正,如逾期仍未改正,最高可罰1萬5,000元並得連續裁罰;至於涉及違反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規定部分,也同步轉請權責機關查處。

至於媒體報導廖先翔家族所經營的私人停車場出入口劃設黃網線,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指出,一般路口及停車場出入口畫設黃網線是基於提升安全考量,不論是公共停車場或私人停車場都適用;民眾在提出申請後,會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視現場道路環境條件及交通狀況評估改善,並呼籲經營收費停車場應依法完成申設及取得停車登記證合法經營,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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