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man持毒人設翻車!內行人見「聲明稿1行」懂了:只是他不想說

▲百萬YouTuber「Joeman(本名翁雋明)」近日捲入涉毒風波,影響了自身人設形象。(圖/IG@Joeman)
▲百萬YouTuber「Joeman(本名翁雋明)」近日捲入涉毒風波,影響了自身人設形象。(圖/IG@Joeman)

記者張嘉哲/綜合報導

百萬YouTuber「Joeman(本名翁雋明)」以及網紅夫妻蕾菈、湯宇日前因涉毒遭到逮補,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後三人分別都發出聲明稿,其中Joeman除了道歉還強調「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不過就有內行人出面表示「偵查不公開受限範圍並不包括嫌疑人,只是Joeman不想講而已」,引起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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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man持毒被捕消息曝光後,他委託律師發表聲明,表示「翁雋明已積極配合警檢機關調查完畢,案經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訊後,無保飭回,現已平安返家」,內容提到「對於造成社會紛擾與不安,深感遺憾與抱歉,惟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也盼大家能尊重檢警機關偵查空間」。

▲Joeman律師聲明全文。(圖/Joeman臉書)
▲Joeman律師聲明全文,除了道歉之外,強調「基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原則,恕無法透露案情細節」。(圖/Joeman臉書)
該份聲明被轉傳到「Dcard」上之後在起討論,有不少法律系的網友看到「偵查不公開」這行字後表示「嫌疑人或被告主動公開偵查資訊沒有違法的問題,只是他們不想說」、「嫌疑人不受限在偵查不公開的範圍內吧,應該直接澄清自己有沒有吸」。但也有網友認為「發布聲明是以律師角度的話,律師事務所就是辯護人或代理人的範疇,因此受到偵察不公開給約束」反之有人則回應「律師不能沒錯,但Joeman本人可以」。

而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需服從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人只有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並不包含被告或嫌疑人在內,因此被告或嫌疑人主動公開偵查資訊也沒有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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