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點破關鍵「房東最愛租給有家庭的人了,有生小孩經濟大致穩定,有責任所以不會拖欠房租」、「有小孩的通常都會找到最適合的住宅,入住就是10年起跳,因為有學區問題,轉學麻煩、換工作麻煩,所以就會相對穩定」、「有小孩的家庭最好,一租就是10多年,我朋友要不是房東賣屋,20年都不會搬」、「有小孩學區、爸媽工作問題,通常這種小家庭下手租屋都是很謹慎的,租很久很穩定」。
也有過來人提到「這種家庭當然相對穩定啊,房東才最不愛租給朋友合租,常常因為不合、習慣不同都租一年就搬走」、「我就喜歡租給有帶小孩的租客,有牽掛基本上都不拖房租的」。
至於現在許多房東有很多眉角,像是「限女性」、「禁止寵物」等等條件是否有違法?以法律角度來看,房東與租客簽下的租約屬於私人契約,一般的民事契約是具備「契約自由原則」,但是當中也包含選擇契約相對人」的自由,所以房東自然可以選擇租給偏好的租客,設下這些限制並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