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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所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在台工作6年以上資深移工且符合薪資條件、技術條件者,以及副學士僑外生符合薪資條件、技術條件者,都可由雇主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轉為中階技術人力的薪資條件為產業類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新台幣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以上,社福類的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則應達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則應達2.4萬元以上等,另還有技術條件限制等。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昨天公布勞動政策,主張降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門檻,開放符合資格移工申請在台永居。許銘春受訪時指出,該方案目前在年資限定、薪資水平的門檻都恰當,跟國內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水平相當,6年也是一個恰當年限,包括前後累積11年半也可以留用,且方案上路後經過多次檢討,目前都符合產業、家庭雇主申請需求,因此不會降低門檻。
許銘春提到,該方案原本設定的目標為為每年留任1萬人、2030年留任8萬名中階技術人力,但截至11月底已留用2萬1000多人,未來設定每年新增留用2萬人的目標,盼雇主善用方案,留下優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