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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金管會證期局同步揭露,今年前11月接獲的民眾陳情案件達710件,已超過以往總量,包括2022全年的636件、2021全年439件,等同再創新高。
針對民眾陳情投資詐騙的類型,金管會說明主要分成4大類。第1種「冒名金融業者」,透過假冒合法證券業者或金融機構發送簡訊招攬加入LINE群組,或假冒財經名人成立群組鼓吹投資特定商品或下載特定APP。
第2種,「電話、簡訊及LINE群組勸誘買股」,假稱提供高獲利飆股資訊勸誘民眾投資港股或台股,或以電話推薦飆股方式,或以簡訊提供網路連結方式勸誘民眾點選連結及加入網路群組。
第3種「金融商品交易平台(APP)」,詐騙集團推薦民眾安裝假投資App,投資人先於該平臺操作買到漲停股票並有小額獲利後,便被要求持續加碼匯款,直到投資人發現無法提領獲利,才知上當受騙。
第4種「虛擬通貨交易平台詐騙」,透過宣稱虛擬貨幣交易可獲取高收益,或先以提供飆股方式逐步勸誘民眾投資虛擬貨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