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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卡在爸媽和老婆間的原PO認為,爸媽養他到大又幫他出錢買車買房,結果現在連偶爾來兒子的家都不行 ,嘆說:「說真的,我覺得實在很不孝!」但老婆確認為出錢的不是老大,她只希望家裡只有他倆。夫妻倆觀點相左經常爭吵,人夫上網求助。
貼文引發討論,一票人妻怒嗆原PO,「要孝順應該是你每個月回去你家住,如果換岳父母每個月來住幾天,你就知道是什麼感覺!」但也有人認為,老婆或是岳父母若也有出錢,較有立場要求原PO爸媽別來住,也有人認為原PO不該拿爸媽錢買房,「有骨氣點自己買」。
不過實際上,即使男方是在婚前買房,不論其爸媽是否有幫忙出錢,仍有一部分算是夫妻共有財產,律師呂秋遠曾撰文分析,婚前所購買的房產,在婚後所支付的房貸以及未來房子增值的增幅,都算是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女方仍有權要求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