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新政策多管齊下護空品保環境

▲113年新制噪音車檢測,呼籲民眾遵守規定以免受罰(圖/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113年新制噪音車檢測,呼籲民眾遵守規定以免受罰(圖/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記者張振興/台南報導

台南市於今年1月1日起陸續推動包含柴油車定檢制度、兩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機車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與餐飲業油水分離設施設置等一系列環保政策,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對象也較往年更多元,透過推動空汙及噪音管制等環保策略,提升整體環境及市民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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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將環保工作列為施政重點項目,空污管制部分,自113年1月1日起,柴油車得實施排氣定期檢驗,一旦排放超標,自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的次年起,得連續2年都進行排氣定期檢驗且合格,第3年起方能免實施定期檢驗;提醒車主收到通知後,應於期限內完成檢驗避免受罰。


另自113年3月20日起,台南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安平商港及部分聯外道路與周邊區域)正式生效,全期別柴油大客車、大貨車,於稽查日(含)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紀錄者,一旦進入管制範圍內,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予以告發。


而台南市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國立成功大學部分校區及其醫學院附設醫院)則是113年11月1日起生效,凡出廠滿3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大貨車及小貨車,須具備1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出廠滿5年燃油機車要則需完成最近一次定檢合格,才可進入空品維護區管制範圍,違反規定者,將同樣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


為加強改裝機車噪音源頭管制,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機車車主如改裝排氣管,需至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申請至環保局預約驗車,經檢驗合格即可前往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自114年起,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應使用環境部認證排氣管,或自行至專業檢驗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同樣要檢測合格後才能辦理變更登記,違者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規定進行裁處。

▲台南市於113年陸續推動柴油車定檢制度,提醒車主收到通知後,應於期限內完成檢驗避免受罰(圖/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台南市於113年陸續推動柴油車定檢制度,提醒車主收到通知後,應於期限內完成檢驗避免受罰(圖/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污水處理部分,自113年7月1日起,除排放之污水已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者外,餐飲業提供餐飲座位達50人以上未達300人,或作業面積達150平方公尺以上未達1000平方公尺者,依規定皆應設置油水分離設施。


環保局強調,113年會更加積極努力地做好每一項環保業務,也呼籲市民朋友與政府合作,共同配合相關規定,為環境改善盡一份心力,打造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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