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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說,很多青年要購買前都會打電話詢問,自己上班1小時就接了10通詢問電話,「接到手軟」,才會想PO文幫大家解答,祝大家買得開心。
該貼文一出,吸引網友討論,「謝謝妳上來說,正在找資料」、「同為書店店員謝謝你發這篇文,很多同學都不太清楚文化幣的使用規則」、「我去年有在駁二的誠品買到拍立得」、「誠品員工同推,一天大概50個人問」。
也有影城員工跳出來解惑,「文化幣只能看國片,而且不能買餐,還有就是富都青年真的不是國片,他是馬來西亞的電影」、「原本以為富都青年是國片,結果在文化幣APP的國片專區找不到,Google後才發現是馬來西亞的電影」。
但也有網友認為,「連我這個有資格拿文化幣的人,看了都覺得不太好,化妝品、拍立得真的跟文化幣設置的初衷有關嗎」、「煩死,是我們幫這些小朋友出錢的概念嗎?看到一堆說要去買專輯、手燈、化妝品的,就很不爽」。
文化部指出,文化幣可用於實體的藝文體驗及消費,包含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圖書、視聽娛樂、文創工藝等類型,例如看國片、看表演、購書、逛博物館、買文創等藝文消費。
文化部表示,常態化16至22歲文化成年禮金,已有62.5萬人領用,文化部持續透過網路巡檢及資料庫大數據檢視,自1月20日開放領用以來,已主動查獲數間違規店家,包含不符合適用資格的店家,如美妝用品、美甲等冒用其他符合規定藝文消費點收款碼,或接受民眾兌現、交易異常等,皆已於前幾日立即停止適用資格,並停止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