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到100元將母親從4樓陽台推下樓 啃老兒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高院駁回上訴,依家暴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NOWnews資料照)
▲高院駁回上訴,依家暴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39歲黃姓男子前年跟母親索討100元未果後爆發口角,竟將母親從4樓陽台推下樓,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今(30)日駁回上訴,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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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黃男是在2022年3月22日晚間8時許,將母親從4樓陽台推落,母親送醫急救後死亡。

新北院認為,黃男只因向被害人索討100元未果便犯案,直接剝奪被害人生命,所造成的損害再也無法回復、彌補,更使得其他家人必須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但考量黃男智力屬邊緣智能不足程度,又長期深受「思覺失調症」所苦,並有「重度酒精使用障礙症」(在本案未達減刑標準)等原因,判處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後,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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