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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強調,已嚴格要求全體調查人員執行詢問工作時,務須全神貫注、態度謹慎,保持警覺,提防受詢問民眾趁隙隱匿調查筆錄等文書資料。
調查局提醒,民眾接受詢問調查時,詢問室均依法全程錄音錄影,如有隱匿調查筆錄等公文書資料,定依法究辦。
監察院指,2021年8月30日,南機站筆錄初稿遭攜出,陸續發現同年4月15日、5月20日、8月4日已分別發生中機站1案、高雄市調處2案。2022年8月28日,桃園市調處調查文書外洩。調查人員對於筆錄份數無法掌控,亦無相關提醒或監督機制,實有違失;2023年1月7日,橋頭地檢署候保室法警,未將人犯手機彌封保管,致生人犯在候保室持用手機逾1小時,趁機偷拍周圍環境並上傳社群。
監委表示,第一線檢調機關警覺不足,法務部應研擬可行設計,督促所屬切實執行及定期回報,避免類同情事再次發生,損及民眾對檢調機關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