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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在臉書繼續解釋,《憲法》上「立委質詢官員」的制度,是「立委問,行政院答」的上下質詢,行政院只能在立委要求回答的範圍內答,而不是雙方平等辯論,這才叫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試問,立委問東,官員答西;立委問到一半官員插嘴,甚至反問,這叫做「質詢」?算是「向立法院負責」?
翁曉玲說,民進黨政府在立法院殿堂內接受備詢,都能如此傲慢,藐視立委質詢,對人民老百姓,又能多謙虛呢?
至於看守內閣,翁曉玲說,在新政府成立之前的這個過渡期,即將卸任的舊政府不該運用其任內的最後時刻,發揮在憲法、法律上、行政上的「殘餘價值」,去進行若干的人事任命及從事重大決策之決定,進而影響接班者的執政權。
翁曉玲也提到,就算仍是同一政黨繼續執政,看守政府仍不該越俎代庖,做出讓繼任者難以承擔收拾的政策,除非陳建仁已默認是下任行政院院長,受到即將上任的總統賴清德指示,已經開始執行續任任務。但即使如此,基於責任政治和尊重新民意,看守內閣仍不宜積極推動和實施任何重要政策和法案,否則即是違反憲法精神。
翁曉玲說,很驚訝陳建仁院長的反嗆:「請問哪一個法律有寫看守政府?」他批陳揆的說法失格,且陳揆在年初也多次表示自己是看守內閣的身分,現在右翻臉不認人,一般憲政基本常識,還須要寫在法律裡?正所謂「沒知識,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會掩飾。」這群政府官員大辣辣的自曝其短、毫不掩飾自己的無知,早已不適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