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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各醫院的急診室是搶救生命的第一現場,24小時提供民眾緊急所需之醫療照護,相當繁忙,待床的狀況更是常態。台南市衛生局也藉此宣導市民醫院急診室有檢傷分級制度,其目的在於快速辨識病人是否有緊急或危及生命的情況,以評估目前病況的嚴重度。
依據臺灣急診檢傷與急迫度分級量表(TTAS)分級,乃以生命徵象為基礎,主訴為導向,結合生理狀況,使用調節變數決定病人檢傷級數,現行共分五級,第一級:復甦急救(可能等候時間:須立即處理),第二級:危急(可能等候時間:10分鐘),第三級:緊急(可能等候時間:30分鐘)。第四級:次緊急(可能等候時間:60分鐘)。第五級:非緊急(可能等候時間:120分鐘);如病情非屬緊急狀況,建議可先至基層診所看診,醫師認為有需要時,再開立轉診單至醫院,除避免造成急診壅塞,也可減少民眾在急診等候的時間。
由於急診室檢傷分級判別相當專業,急診醫護人員會優先處理檢傷一、二級患者,常讓民眾誤解醫院有受到民代及議員關說所致,因而造成讓醫病關係變得緊張,甚至導致醫療暴力而使醫療人員的工作負荷和壓力更為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