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虐童致死!新科藍委:增訂「殺童罪」最重判死刑、不能假釋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說,要增訂「殺童罪」。(圖/翻攝自廖偉翔臉書)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說,要增訂「殺童罪」。(圖/翻攝自廖偉翔臉書)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劉姓保母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大男童,涉嫌與胞妹凌虐他致死,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今(12)日指出,虐童案在台灣不是少數,他將提出增訂「殺童罪」,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且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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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歲男童凱凱(化名)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不僅十根指甲被拔光、生殖器燒到焦黑,連額頭骨及屁股都嚴重變形,引爆全台民眾怒火。

對此,廖偉翔指出,「虐童案」在台灣不是少數,根據衛福部CRC資訊網資料,從108年至今,兒少受虐人數都在11,000件以上,112年上半年更已超過6900件,三歲以下的受虐案更是年年破千件,顯見已經不是個案,在少子化的當下,守護幼童是我們的第一要務,不只增強社會安全網,提高刑罰嚇阻作用同等重要。

廖偉翔表示,依照我國刑責,虐童案只能判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甚至虐童致死最重只能判到無期徒刑,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因此他將提出,一、增訂「殺童罪」,增訂第272條之1,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最低無期徒刑、最重死刑。

廖偉翔再指,違反《刑法》286條關於虐童及致重傷、致死等行為受判處徒刑者,修正為「皆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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