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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向媒體表示,8日接獲園方通報與家長陳情後,當天就到幼兒園查察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9日開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受理,並於17日召開認定委員會審議。會中決議教保員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從重對幼兒園裁處6萬元罰鍰,且處理違反事件未盡完善,故依該條例第46條規定再加重裁罰6萬元,總計裁罰該幼兒園12萬元罰鍰;教保員部分將另案從重裁罰,該員目前已解聘離職。
教育局指出,對類似案件皆絕不寬貸、依法嚴懲於第一時間調查處理;已請該園檢討改善與督導該園加強教職員相關專業知能,後續將派員輔導與加強不定期稽查;並協助安排專業輔導人員對該生進行心理輔導,會持續追蹤該園改善及幼兒輔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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