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9.99%土地將劃設為山坡地 引發民眾及團體關切

▲農委會依水保法第3條規定擬將金門縣9.99%土地劃定為山坡地。(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農委會依水保法第3條規定擬將金門縣9.99%土地劃定為山坡地。(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記者蔡若喬 / 金門報導

農委會依水保法第3條規定擬將金門縣9.99%土地劃定為山坡地,引發部分民眾及團體關切,為使民眾更充分了解山坡地劃定的內涵及配套措施,水保局特於今(4)日分別在大金門金城鎮公所及烈嶼鄉公所各辦理1場說明會,聽取在地鄉親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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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門縣山坡地預定劃定地區,主要分布為金湖鎮與金沙鎮太武山、獅山、五龍山、金龜山,金城鎮梁山、塔山,烈嶼鄉麒麟山、大山頂、上岐等10區加上大膽島及二膽島,共劃定12區,約佔全縣9.99%,其中13%為私有地、87%為公有地,54%為國家公園區、30%為都市計畫保護區。

大膽島開放 ▲大、二膽島土地全數劃為山坡地。(圖/蔡若喬攝)

民眾及團體關切 ▲水保局於金城鎮公所及烈嶼鄉公所辦理說明會,聽取在地鄉親意見。(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農委會水保局組長陳重光指出,全臺山坡地前於69年2月6日公告在案,因金門縣當時屬「戰地」未辦理山坡地劃定,且有鑑於近年每逢颱風豪雨容易造成土砂災害,加上金門縣正積極推動觀光,山坡地劃定有利於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避免開發利用的負面影響。

依水保法第1條第3條第3款規定,山坡地劃定主要是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無禁止或限制開發,但應依水保法第12條規定,從事開發行為,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如規模符合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3條所定種類及規模,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請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

金門縣政府強調地區土質狀況、植生條件、降雨形態與多年來的歷史與統計資料均顯示,並不適用於台灣的山坡地的管理強度及方式,建議中央應就現實環境條件予以評估,另對於部分自然村及私有土地部份,應排除於山坡地範圍,以利民眾及相關單位進行必要的合理使用。

金門縣部動產開發商業同業開會王立邦理事長表示,金門的地質與環境條件明顯有別於台灣,且金門人早年受到戰地管制影響,相關權益已受到許多影響,加上水保法的管制,各項法規疊床架屋,中央對於法規推動應因地制宜可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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