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手機「正對辣妹裙底」被當偷拍狼?他曝心聲:誤會大了

▲原PO表示,自己曾經被誤會成偷拍狼,被迫拿出手機給警察檢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
▲原PO表示,自己曾經被誤會成偷拍狼,被迫拿出手機給警察檢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偷拍事件頻傳,造成多數女性人心惶惶。對此,今(30)日就有一名男網友問到「女生捷運偷拍可以很大方承認?」,並分享自己曾經被誤會成偷拍狼,被迫拿出手機給警察檢查,那次事件也讓他覺得,男女根本不平等。貼文發出後,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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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在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時,都會搭乘手扶梯。(圖/取自
▲許多民眾在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時,都會搭乘手扶梯。(圖/取自 flickr )
原PO在PTT表示,幾年前在搭手扶梯時,因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所以將手機拿在手上,突然被後方男生抓住並說到「你在偷拍前面正妹的裙底」,雖然解釋手機是黑的沒有在偷拍,但對方並不相信,只要原PO交出手機給他們檢查。

警察到現場指出,交出手機大家看,如果沒有就可以走,不用浪費大家時間,但被誤會的原PO當下不想配合,警察說「你是現行犯,拿出來大家看看,不然就逮捕回警察局,一樣可以檢查你的手機,再加上辦你一條妨害公務」,面對此情況,原PO無奈交出手機,而面對沒偷拍照片的手機,大家一句道歉也沒有的各自離開。

原PO最後提到,男女在這個女權的時代,根本不可能平等,搭手扶梯還是要避嫌,避免瓜田李下,不小心被誤會,乖乖的配合交出手機給人看就好,不然浪費的只是自己的時間。

▲原PO提到,搭手扶梯還是要避嫌,避免瓜田李下,不小心被誤會,乖乖的配合就好。(圖/翻攝自PTT
▲原PO提到,搭手扶梯還是要避嫌,避免瓜田李下,不小心被誤會,乖乖的配合就好。(圖/翻攝自PTT )
許多網友也紛紛回應,「太可憐了吧」、「沒道歉也太誇張,基本的尊重呢」、「幫你寫個慘字」、「這警察真的能這樣?如果是我的話應該也不會給警察看」、「沒憑沒據就那個男生自己講」、「警察只能跟你要手機,你可以拒絕解鎖」、「只能說,自己在外面,還是要避免做一些讓人誤會的動作」。

提醒民眾,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或著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根據刑法第315-1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編輯:許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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