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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被捕人士是否可能以《港區國安法》起訴,林鄭月娥回應,12 人中僅 1 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所有人都是在候查期間潛逃離港,出走原因是逃避法律責任,並批評國內外有人試圖轉移視線,將此形容為「民主人士」受到鎮壓。
深圳公安局鹽田分局 13 日公告,12 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刑事拘留,全案偵辦中,公安局同時強調,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協助 12 名被捕港人家屬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即使內地有權調查案件,特區政府亦應有合理關注,包括被捕者是否得到應得法律保障,包括聘用自行選擇的律師。既然特區政府認為 12 人觸犯香港法律,應要求將 12 人遣返回港。涂謹申指,現在特區政府的作法,令人質疑想借內地去審判涉案人士在香港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