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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指出,修法除了「拉齊刑度上限」,明訂刑度為「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更透過實際案例分析,新增「求職」、「信仰」兩種關係,以及「指導」、「運用」兩種型態,讓補習班老師對學生、機構主管對員工、教練對選手等「權勢性侵」等狀態都能明確適用。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權勢性侵害案件,表面上可能沒有強力抗拒,但事實上是受權力壓迫的心理制約,所以沒有逃離,在這樣情況下,法律給予太輕刑度,不但沒有保護被害人,更是種壓迫不公平,勵馨支持提案能打破責怪被害人的慣性。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律師李晏榕也認同修法,李晏榕指出,因為有上下關係,很難讓被害者揭露,此外,揭露後還可能面臨同儕壓力;林志潔提及,權力是無形的,權勢性侵被害人污名化問題更為嚴重,因此,她贊同修法將權勢性侵刑度拉寬。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