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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聞此消息的原PO也忍不住替朋友打抱不平,「離婚又怎樣?讓我朋友陷入了被歧視的憂鬱傾向,哭了很多天。搞得她覺得離婚是一種罪,生為女生是一種罪,完全傻眼!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歧視離婚」。
貼文曝光隨即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感嘆,「有的還會歧視年齡,覺得過了30就是不適任」、「都什麼年代了,還會這樣歧視人?」「會以這種理由刷下來的公司,不待也罷」、「離婚身分證上又沒寫,不用跟面試人報告啊,朋友太誠實」、「老闆百百種,沒遇過還真的會不相信...但實際上這種歧視仍天天在上演」。(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