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帶國人辦大陸居住證 觀光局提醒最高可罰15萬

▲觀光局日前發函提醒旅行社不要帶民眾到大陸辦居住證,違者可罰15萬,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5日表示,感謝觀光局的善意提醒。(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1.15)
▲觀光局日前發函提醒旅行社不要帶民眾到大陸辦居住證,違者可罰15萬,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5日表示,感謝觀光局的善意提醒。(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8.11.15)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9月開放台灣民眾申辦居住證,傳聞有台灣業者帶觀光客到中國大陸辦理居住證,觀光局表日前表示,違法者最高可罰15萬元。陸委會今(15)日表示,感謝觀光局的善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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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旅行業者帶領民眾前往大陸申辦居住證,交通部觀光局日前發函給各大旅行公會,警告旅行業者不得招攬台灣民眾到中國大陸申辦居住證,否則將依發展觀光條例,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最重甚至可以廢止營業執照。

陸委會15日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對於台灣民眾基於經濟、生活便利申辦居住證,政府的政策是寬容對待,但是需要注意申辦居住證後面的政治意圖,政府必須要做好安全防線,這是過去一直強調的立場。

邱垂正指出,陸委會近期接獲資訊,發現大陸方面已放寬申請居住證的條件,不需要居住滿半年也能申請,傳聞有旅行業者招攬台灣民眾到中國大陸辦理居住證,為避免國人誤入中國大陸的統戰、避免旅行業者觸法,陸委會認為觀光局提醒的作法是合宜,也是必要,也感謝觀光局善意提醒業者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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