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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此次行程的周姓旅客氣憤地表示,雄獅旅行社廣告不實、欺瞞旅客,不負責任,把旅遊團中的亂象推給天氣、日本海關以及郵輪公司,不僅臨時在出發2天前以簡訊通知,因日本海關調度改停貨輪碼頭,還讓所有旅客花大量時間排隊上船、入關、登島,導致觀光時間遭壓縮,甚至很難在船上找到會說中文的工作人員,等同放生1903位旅客,而進行協商時,雄獅旅行社卻以「遊興受損補償」的名義,僅補償旅客台幣500元和1000元雄獅抵用券。
立委江永昌認為,郵輪旅遊海象氣候等問題,確實為不可抗力因素,但雄獅旅行社應充分告知消費者相關事項,而非畫大餅宣稱包船且旅程一切完美,僅在契約中用小字寫上「保有取消或更改既定航程」,而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中載明,旅遊業者應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由此次事件來看,業者完全沒盡責,事後只會推卸責任給氣候和郵輪,交通部觀光局應比照勞動部,將違反法令的業者公布於網路,供民眾檢視,淘汰不肖商人達到健全市場暨保障消費者權益。
旅行社顧客關係組總經理林東封對此回應,該行程確實壓縮到消費者觀光時間,針對延遲已與船公司調閱,經查屬天候、氣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他坦言雄獅旅行社比較大的問題是沒有立即排解消費者情緒,但也強調,該船為自由行行程,因此採取自由行人力配置,也沒有在服務手冊、廣告裡給消費者更多契約服務,相信消費者能理解。
雷立芬對此則表示,雄獅旅行社應將與郵輪訂定的契約公開,賠償金額應合乎比例原則,還給消費者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