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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外國人」(含港澳),只要取得學士學位(20點)、受過半年專業訓練(10點)、有一年的工作經驗(10點),會說廣東話加任何一種外語(15點),經華語文能力測驗達「入門基礎」等級以上(10點),60點以上就可以在台工作,薪水不再是門檻,只是加分事項,最低可以低到20K基本工資。
2.「來台留學生及僑生」,只要取得學士學位(15點)、雇主證明具有企業所需職務基礎專長能力(10點)、雇主出具外國人具備華語基本語言能力之聲明(15點)、會說廣東話或任何一種外語(20點),60點以上就可以在台工作,薪水不再是門檻,只是加分事項,最低可以低到20K基本工資。
除了「評點制」之外,該次修正更刪除了白領外勞人數上限,並允許白領外勞的配偶及子女,亦可在台工作。這些新增規定,都將可能導致企業濫用白領專業人員,淪為廉價的白領外勞。
勞陣表示,勞動部已經於去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相關審查標準,公告14天徵詢意見,預計將於一月內生效實施,不須經過立法院同意。因此呼籲勞動部懸崖勒馬,立即撤回行政命令。
勞陣主張,未來勞動部就白領外勞與藍領外勞簽證名額,必須與勞工及雇主團體協商後,提交國會同意;未來也將繼續推動修改就業服務法,將藍白領外勞總額與白領外勞薪資下限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