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案遭通緝 陳由豪得等2021年後才能回台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圖/資料照)
▲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東帝士集團前總裁陳由豪積欠綜合所得稅4億5000萬元,13日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將其名下24筆土地拍賣再度流標,土地將由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收歸國有。陳由豪因涉及多案遭到通緝,事後則潛逃出境,名列十大通緝要犯,還因被控損害債權,前年1月再度遭北院發布通緝,追訴時效至少超過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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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涉及東華公司掏空案被起訴,他於2003年潛逃國外,因此遭到北院通緝,追訴期至2009年期滿,已被北院判免訴,另外他也涉及東鼎、東豐2公司的掏空案,北院2006年針對東鼎案發布通緝,追訴時效至今年8月屆滿。

而東豐案2014年1月才發布通緝,北院表示此案通緝時效至少超過2021年,陳由豪若在此之前入境台灣,還是會遭到逮捕,他必須等到80歲之後才有機會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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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