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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芬郁表示,這些九二一地震危樓,長期無法處理,如同地方毒瘤,她不斷接到民眾陳情,希望主管機關拿出魄力,早日協助解決這個問題,確保社區住戶居家安全。
市府都發局追查,全家福社區內有多處建屋荒置,其中2棟地震危樓確實有公安疑慮,這2棟建築共計有25戶,所有權人售出4戶,另外21戶一度拋給銀行,有意節稅,不過銀行鑑定並無資產價值,沒有接受,事後所有權人長期不聞不問,沒有進行修繕,也沒有報拆,形成爛尾樓。
在議員質詢關心後,都發局研議,決定依建築法第81條規定,認定這些建築為「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將在今年汛期結束前通知屋主限期拆除,如果逾期未拆,則由市府出面強制處理。
萬豐里長林麗真感慨,這些九二一地震危樓,拖延10多年無法處理,已經是地方一大奇景,此次市府如果能夠順利解決,將會是功德一件。
建築法第81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應通知所有權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前項建築物所有人住址不明無法通知者,得逕予公告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