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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國史館說,必須透過訴訟,將所有美國訴訟的被告,以及曾對兩蔣文物主張權利之人均列為訴訟的當事人,才能讓我國法院在這些當事人之間作成判決,確認國史館對於兩蔣文物的權利,進而作為美國法院判決的依據,以便兩蔣文物可以順利返國。
國史館強調, 相信蔣家人和國史館對於維護兩蔣文物的心意是一致的。雖然因為Stanford在美國提起訴訟,要求國史館和美國訴訟的其他被告彼此訴訟,使國史館不得不對蔣家人提告,但國史館仍繼續與蔣家人溝通,希望能夠取得全部蔣家人的共識,能夠讓國家順利取回兩蔣文物。
國史館表示,對於兩蔣文物的管理,絕對會依照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尊重家屬意願,加以保管、維護及開放學術研究。這個溝通除了爭取蔣家人同意捐贈外,也會和蔣家人討論他們同意日記開放的方式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