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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希望各黨團22日先不動員,把大家有共識的案子先送院會,已經有共識的案子,要念10個小時才念得完,所以如果22日開始審,要審到23日,除非大家授權晚上6時之後把它念完,不然一天念不完;念完後當然要處理協商沒有共識的部分,按國民黨的要求,讓大家各版本都能說明,討論時則依照議事規則是整條討論。
蘇嘉全表示,協商沒有共識的要推派代表,還是登記發言,就讓各黨團決定;沒有共識一直協商,總是要進議場,能協商的部分就盡量,不可能都有共識,大家心理都有數,有意見就發言,議事規則就是停止討論就表決。
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協商這麼久,有共識的話先把它念掉,沒有共識的再去發言表決,是早晚要面對的。
民進黨黨團幹事長葉宜津也說,能夠尋求愈多人有共識愈好,但如果連有共識的條文都還要再進到議場再討論,就不用這幾天這麼辛苦,等於沒有任何共識的意思,還是期待有共識就應該讓它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