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加油站汙染 北市環保局執行巡檢查獲2站超標

▲北市環保局說,加油站業者如未落實油氣回收設備保養維護,會增加周遭民眾健康風險,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問題。(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北市環保局說,加油站業者如未落實油氣回收設備保養維護,會增加周遭民眾健康風險,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問題。(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邱紀維/台北報導

為防止加油站污染並維護市民健康,台北市環保局從 105 年起執行全市加油站五大項目巡檢。環保局今( 12 )日指出,今年辦理查核發現,金台企業福華加油站油氣回收設備氣漏檢測不合格,以及全國加油站臺北交流道站地下水遭油品汙染等問題,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各裁處新台幣10萬元,並要求站方依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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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指出,今年針對全市 75 站加油站進行巡檢,巡檢項目包括: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運作的「氣漏測試」(油槽管線)、「氣油比測試」(加油槍),及監測地下油品是否可能洩漏的「測漏管功能測試」、「測漏管油氣檢測」(地下油槽、管線及泵島),同時深入查核加油站業者報備的空、水、土自主檢測數據,交叉比對勾稽,掌握加油站整體的泵島、油槍及地下油槽、管線等運作狀況。

根據環保局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查核後,有 2 處加油站未符合規定,分別為位在文山區興隆路 2 段的「金台企業福華加油站」,因油氣回收設備氣漏檢測不合格,依「空氣污染管制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勒令 8 月 7 日前改善完成,將再進行複查。

另外位在士林區重慶北路 4 段的「全國臺北交流道加油站」,檢測發現地下水有油品汙染,污染物「苯」濃度、「甲苯」濃度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都已分別超過管制標準 220 倍、 5.81 倍及 22.7 倍,已在 7 月 7 日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為「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並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限期 6 個月內提出污染改善計畫。同時環保局也轉請地政單位,將汙染資訊登載於該地土地登記簿,以避免受汙染土地被轉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不過,由於加油站地表都有覆土及水泥鋪面隔絕,且臺北市並無使用地下水飲用或灌溉,因此相關地下水汙染物不會跑出地面影響民眾健康。

環保局說明,台北市加油站多為早期設計,設置超過 20 年以上的加油站佔半數以上,因台灣環境地處地震帶,而加油站早期的防蝕技術並不完善,且因多數臨近民眾住家,如未落實油氣回收設備保養維護,會增加周遭民眾健康風險,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問題。

環保局呼籲加油站業者平時應加強自主管理,環保局後續將持續監督妥善落實汙染整(防)治,如有發現違反環保法令管制相關行為仍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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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