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領養子女議題卡關 暫不處理代理孕母

▲司法院公布大法官解釋748號,宣告民法限制同婚違憲,挺同人士聞訊雀躍不已。(圖/NOWnews)
▲司法院公布大法官解釋748號,宣告民法限制同婚違憲,挺同人士聞訊雀躍不已。(圖/NOWnews)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19)日召開同婚修法專案小組會議,針對領養子女議題,相關團體提出繼親收養、共同收養及人工生殖等3訴求,目前尚無定案,另外因國內代理孕母尚未合法,所以定調暫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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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指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為趕上修法腳步,行政院6月起召開同婚法制化會議,同時聽取挺同及反同雙方意見,近期則因忙於處理前瞻特別預算案而停開3周。

針對同性伴侶的結婚年齡、同居義務等法律條文,專案小組均迅速獲得共識,不過今天卻在收養子女方面卡關。

據聞,挺同團體將同性婚姻收養子女分為3層面:繼親收養、共同收養、人工生殖的收養。繼親收養指同性戀者再婚,收養前一段婚姻的子女;共同領養指同婚伴侶共同領養子女;人工生殖指透過人工生殖後,再收養子女。

不過,反同團體認為,繼親收養外的兩種收養方式,影響其對「家庭」傳統觀念認知,反彈聲浪大,因此領養議題暫無共識,政院將研議更周延的配套再作決定,且因國內代理孕母尚未合法,故暫不處理。

此外,包括基督教長老教會等反同團體,憂心政府對同婚議題進展太快,加上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目前僅納入挺同代表,因此要求加入,政院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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