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工作」很重要 未來波麗士實習心得分享

警專特考班學生實習有心得。(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7.07.26)
警專特考班學生實習有心得。(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7.07.26)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一般行政警察特考班,今(106)年共有70名學生分發到宜蘭縣實習,他們分別被派到各分局派出所,跟著值班員警,以學長帶學弟的方式,實地體驗警察執勤工作,對於警察工作初體驗,他們各自有體會,但幾乎都認為「實務工作」非常重要,執勤技巧更是要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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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中文系畢業的郭瑞翃,是在家人建議下報考警專特考班,他說,經過這些日子的實習,他對警察工作越來越有熱忱。郭瑞翃表示,警察執勤會遇到各種狀況,實習過程中讓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酒駕的母親,車上載著三個3到10歲不等的孩子,被警察攔下之後完全沒有悔意,還意圖狡辯,郭瑞翃覺得,這位母親做了最壞的示範,他說社會上就是有人只想自己的利益,完全沒有考慮酒後開車可能導致危害他人。

另一位實習學生賴庭男則認為,在學校上課,教官都會提到各種事件處理的SOP程序,但要如何運用到實際狀況,只有實習才能累積實務經驗。樹德科技大學畢業的徐瑋鴻實習至今,已經處理過5件酒駕案件。其中一件是當事人走路搖晃,可以確定他剛剛騎機車,但當執勤的學長上前詢問,這位民眾卻矢口否認,且態度相當不佳,最後是調閱監視器,證據確鑿才讓他啞口無言。另外,他認為,學校教的法條如何妥當運用到實際狀況才是重點,這也是這次實習的深刻體會。

明新科大畢業的林志遠表示,課堂上教官雖然會分享辦案經驗,但與自己親身體驗卻有很大不同,他覺得與民眾的應對技巧還是要在實務中磨練。書本上說都標準作業程序,也認為理所當然是這樣,但其實「人」的因素是最大挑戰,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狀況,這是劉俊甫這段時間實習的體驗。

這批來宜蘭實習的70位警專特考班學生,有60位男生,10位女生,其中分發宜蘭分局20位、羅東分局18位、礁溪分局16位、蘇澳分局13位、三星分局3位,實習時間則是從7月3日到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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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