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賠162萬台幣 林志穎:有些事不必多說

▲林志穎在臉書深夜發文。(圖/翻攝自臉書 , 2017.09.09)
▲林志穎在臉書深夜發文。(圖/翻攝自臉書 , 2017.09.09)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不老男神」林志穎4年前在微博分享一張趣味光頭PS照,沒想到引起原作攝影朱慶福不滿,提告侵權,求償人民幣110萬元。林志穎2月得知此事,立刻在臉書公開道歉,近日審判結果出爐,林志穎得賠162萬台幣給朱慶福。他昨(8)日深夜發文感嘆,「有些事不必多說!」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陸媒報導,案子在北京海淀法院審結,法官認為林志穎的確侵權,因此判定他賠償朱慶福34.5萬人民幣(約162萬台幣)。林志穎的吉米工作室表示,認同判決,願意賠償道歉,但重申林志㯋的PS技術沒有那麼好,真的是看到微博照片,才截圖分享。林志穎昨(8)日深夜在臉書發文感嘆,「有些事不必多說!只要……別人都了解!」任賢齊見文,立刻留言相挺,「我們都了解。」

粉絲也紛紛留言安慰,「感覺那就是個專業坑!上訴!不能給他錢!」、「有些事不必多說,只要自己了解就好。」、「小志,我們都明白也了解,永遠支持你。」、「沒關係,我們懂你就好,要加油!」、「不管發生什麼事,永遠支持你!」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