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共諜案 周泓旭遭判1年2月

▲5年前來台唸書的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去年以優渥薪資吸收台灣外交人員刺探機密未遂,7月遭檢方起訴後,台北地院15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他1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圖為周泓旭出庭。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 06年9月15日
▲5年前來台唸書的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去年以優渥薪資吸收台灣外交人員刺探機密未遂,7月遭檢方起訴後,台北地院15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他1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圖為周泓旭出庭。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 06年9月15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曾來台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所的中國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以優渥薪資向台灣外交人員刺探機密,今年7月間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依《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周泓旭1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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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指出,周泓旭在偵查時自白犯行,但在法院審理時又否認犯罪,並稱是調查局人員利誘他對自由渴求的心理叫他認罪,周男律師也稱周男是為了追求自由,才聽調查局人員的勸告做自白。但合議庭傳喚調查人員等證人作證,認定周男在偵訊過程中未受不正利誘作出自白,並未採信周男說詞。

此外,周男也辯稱自己對檢舉人說的話都是吹噓的、自己是被檢舉人陷害的等語,但合議庭詳閱兩人對話後,認為周男就為大陸官員工作的內容、如何會面、給付報酬的方式及數額等都清楚交代,並非胡謅,且這些訊息都是周男主動告知檢舉人,並非檢舉人故意設局,因此也不採信周男辯詞。

合議庭審酌後,認為周男明知兩岸關係特殊,彼此間在國際上尚屬敵對,卻為獲取報酬,欲引介我方政府人員與大陸人士接觸,曾自白犯行後又否認犯罪,考量他犯行未遂,減輕其刑,判處他1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周泓旭在2012年間來台就讀政大企管研究所,畢業後返回大陸,今年2月又申請來台從事商務活動。周男在就學期間,曾赴上海參加兩岸交流活動時,結識「大陸地區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的李姓秘書。李姓秘書得知周泓旭在台讀書經商,提供優渥薪資要他引介台灣政黨人士、軍、警、情治、外交等公務人員給大陸官員認識。周泓旭返台後,自去年8月至今年7月以每季美金1萬(約新台幣30萬)元的報酬,遊說一名公務員替大陸工作,發展對台情報組織,但該名公務員向上舉報,此事才跟著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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