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張麗善/農民血本無歸 天然災害救助金應提高

▲促轉條例預計本會期將通過三讀,國民黨立委張麗善批評,促轉會違憲的程度比起黨產會過之而無不及,台灣的人權、法治和民主恐遭出賣。(圖/NOWnews資料照)
▲促轉條例預計本會期將通過三讀,國民黨立委張麗善批評,促轉會違憲的程度比起黨產會過之而無不及,台灣的人權、法治和民主恐遭出賣。(圖/NOWnews資料照)

文/張麗善

我來自農業大縣雲林縣,長年以來農民看天吃飯,每遇天災,農民損失慘重,叫苦連天,所以我提出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提高。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多年來,每月基本工資由11,040元調升至22,000元,消費者物價指數也從72上漲為106,唯獨作為全台農民最後依靠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不動如山,台灣每年汛期從5月至11月長達半年,每當颱風及梅雨過後,農業災損形成常態,但是長年下來,農委會所提供的現金救助卻不到作物生產成本的2成,連復耕的費用都不夠,簡直叫農民血本無歸。

根據農糧署統計,水稻每公頃成本12.6萬多元,災損現金補助一公頃只有少少1.8萬元,不到成本的1成5;花生每公頃成本要13.9萬多元,災損現金只給2.4萬,也不到2成。農委會把天災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丟給農民自行承擔,我們無法認同,這是保護農民的農委會嗎?

蔡政府凡是推說「滾動式」檢討,今天做不到的,明天研議提報告,又酷愛打高空,加碼喊出農村再造,但自民國80年農災救助施行以來單單依靠農糧署及農改場的建議額度訂定,下面怎麼報上面就核什麼,從未實際隨著各項農業物價指數、生產機具、農藥、僱用工資等成本因素調整,一直到今年5月,農委會才將農災救助提高位階,由一只行政命令改為法規命令,諷刺的是,最重要的核心內容包括項目及額度卻是原封不動,農委會「新瓶裝舊酒」的改法說穿了也只是方便行政機關作業,並非站在農民角度量身訂做。

「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第3項規定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由政府辦理救助及補助工作,讓蒙受天然災害的農民盡早恢復生產,但是長期以來,天然災害救助卻變為農民血本無歸的兇手,不但忽略延遲性災損時有所聞,讓農民求助無門,農民自行負擔7成以上損失更成為壓垮災後復原工作的最後一根稻草。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所列的稻米、大豆、花生,香蕉等農作物無一不是台灣主要的農產品,近年極端氣候盛行,農損已不限於颱風,短時強降雨或新型態的病蟲害頻傳,也因此全台農損金額在105年度飆升至383.3億,4年增加6倍多創下史上新高,天然災害救助是維護農民經濟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已經無法再拖延,我提案修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全面提高現金補助額度,由農委會積極協助農民分攤成本,適度移轉務農風險,不能讓靠地存活,看天吃飯的農民,獨自面對洪水暴雨。

●作者:張麗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來稿或參與討論,文章歡迎寄至public@nownews.com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