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加速重建危老建築 今年目標500件

▲內政部長葉俊榮日前偕警政署長陳家欽探視遭撞死的國道第四警察大隊郭振雄、葉家豪兩交警,表示將爭取「因公殉職」從優辦理相關撫卹。(圖/NOWnews資料照)
▲內政部長葉俊榮日前偕警政署長陳家欽探視遭撞死的國道第四警察大隊郭振雄、葉家豪兩交警,表示將爭取「因公殉職」從優辦理相關撫卹。(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芮氏規模 6.0 的花蓮強震撼動全台,內政部今(9)日表示,去年 5 月 10 日已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加速進行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作業。目前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 8 縣市已開放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也將專案協助花蓮縣開放受理作業,今年目標全台推動 500 件重建計畫。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內政部指出,為全面推動危老建築物重建政策,今年目標推動 500 件重建計畫,預計至少可協助約 1 萬戶家園重建,並編列約 2.1 億元投入補助民眾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重建計畫擬定等費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每件 6,000 至 8,000 元、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每件最高可補助 40 萬元,以及重建計畫之擬定每件補助 5萬5,000 元。

此外,為協助民眾進行重建工程,內政部將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專款作為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解決原住戶籌措重建工程資金不足問題及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另為全力協助各縣市推動危老屋重建,內政部將協同各地方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深入社區提供住戶關於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相關法令、工程技術諮詢及融資管道等服務,以協助整合及提送重建計畫,加速重建作業。

內政部指出,對於無法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重建之社區,因涉及不同意戶之處理、公權力行使、拆遷機制精進及民眾權益保障等議題,可改採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由政府劃定為更新地區,只要取得過半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啟動都更程序,並得簡化相關程序,來加速推動重建工作。內政部呼籲,對自有建築安全有疑慮的民眾,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如符合重建資格請儘快提出申請重建。

此外,內政部也修正《建築法》,引進第三公正單位辦理審查及現場勘驗及竣工查驗機制,確保建築物設計及施工品質,相關修正草案已於上月 30 日函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預計於 2 月底前召開審查會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