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夜應酬隔天中午續喝 酒駕遇警瞎辯:我皮膚過敏

▲男子徹夜應酬飲酒,隔日中午再喝得滿臉通紅,終遭員警盤查酒測。  (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3.16\\)
▲男子徹夜應酬飲酒,隔日中午再喝得滿臉通紅,終遭員警盤查酒測。 (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3.16\\)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陳姓男子應酬喝酒到凌晨4 點,隔天中午又喝個回魂酒,混身酒氣沖天滿臉通紅,騎機車被警方攔查時謊稱是「皮膚過敏」,當然躲避不了警方的酒測,酒測值仍達0.15mg/l,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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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於南區復興路與新和街口查獲陳姓騎士(男、40歲、無前科)酒駕,涉嫌公共危險罪。有趣的是,陳姓駕駛滿臉通紅遇警方攔查時,還一度瞎辨:「我是皮膚過敏啦!」,但警方一拿出簡易酒精感知器測試,秒戳破陳姓駕駛的謊言,酒測值高達0.51MG/L,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

陳姓酒駕男子事後坦承自己幾乎每天都喝,前一晚與朋友喝酒應酬到凌晨4點才結束,中午又喝啤酒,酒精來不及代謝才會滿臉通紅,遭員警攔查時,因一時緊張才會辯稱皮膚過敏,全案偵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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