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顧立雄今天,就像上次提到樺福遠東集團與三信銀事件,金管會特別很注意持股 10% 以上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由於寶佳持有台新金股權也不到 10%,因此,他呼籲寶佳在參與任何股東權益時,要注意 10% 門檻的適切性,也就是希望他們行使股東權益,注意不要用規避方式超過 10% 股東適格審查門檻 。
而對於台新金縮減董事席次,顧立雄表示,金管會也會了解台新金縮減董事席次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對台新金也會加重檢查,包括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等。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的立場就是關注公司治理,希望雙方都可以從維持良善金融業的公司治理,來行使他們應有的權益。
至於金管會是否就是要求寶佳不可無限徵求委託書?顧立雄強調,「我們會特別關注」,在寶佳持股不到 10% 的情況下,有沒有利用規避方式來超過 10% 大股東適格性審查。
金管會在修改銀行法之際,多次強調要從嚴規範委託書徵求,顧立雄先前就以三信商銀案為例指出,樺福遠航集團董事長張綱維對三信商銀持股約 4%,但張綱維透過委託書的徵求,控制三信商銀高達 17% 股份,歷經此事件,金管會對 10% 大股東適格性審查也更加重視,進而將影響寶佳想要搶攻台新金席次的難度。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鉅亨網》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