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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年前自澳門來台就讀台大化工系的陳皓揚,在 2015 年底時,被人發現於台北市溫州街一處停車場中,徒手勒斃街貓「大橘子」。被逮後的陳男,竟然表示自己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殺貓,檢察官依《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不料 2016 年 8 月,陳男竟又被發現涉嫌虐殺另一隻街貓「斑斑」,可惡的行徑惹怒許多網友,他也遭到起訴,並遭台大退學處分。
▲遭到虐殺的街貓「斑斑」。(圖/NOWnews 資料圖片)
事後陳皓揚不服,請求台大撤銷退學;他透過律師表示,自己當時已經修完了畢業所需的所有學分,只差沒辦理離校手續,不料台大在事發後,竟然以保全證據為由,拒絕讓他辦理離校,最後還將他退學,根本不合法!台大方面則解釋,陳男在犯案時,確實還沒辦理離校手續,犯案後才提出申請,因此台大將他退學並未違法。此案經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今(29)日上午判陳男敗訴。
至於陳皓揚如今的狀況,據傳在付了 95 萬元免去牢獄之災後,他已離開台灣,返回澳門在某公司擔任文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