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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銀說明,此合意書的簽署是因華銀紐約分行截至2017年6月30日接受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及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聯合金融檢查,檢查結果顯示華銀紐約分行在防制洗錢制度的管理與遵循顯有不
足,須提升改善。
華銀表示,在2017年8月底接獲 FRB 與 DFS 的聯合金融檢查報告後,總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委聘第三方專業顧問協助紐約分行進行改善工作,並依規畫時程陸續完成改善。改善期間本行董事長吳當傑每季親赴紐約拜會美國監理機關,說明本行改善規畫及執行情形,宣示華銀落實法令遵循與防制洗錢工作的決心,並獲美方肯定本行良好的溝通與積極的作為,回應華銀是朝正確的方向上努力。
華銀指出,面對海外金融機構監理日趨嚴格的趨勢,已將法令遵循作為公司治理核心要務,建立從上而下的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架構,並強化總行對海外分行的督導。華銀深信惟有堅實法令遵循文化的落實,才能奠定紮實的盈餘。華銀強調,必將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落實至銀行經營之每一層面,以健全營運體質,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