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辦路跑按里程計時收費 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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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18日電)在國道舉辦路跑要收費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今起申請使用國道舉辦體育活動,將按里程計時收費,單向12小時以內,以每小時每公里新台幣1200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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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表示,為鼓勵民眾運動精神,提升運動風氣,過去依「申請使用國道舉辦體育活動管理要點」規定,開放團體機關申請於國道辦理具國際性、公益性,且為非營利性質的體育活動。

高公局表示,鑑於各團體申請使用國道舉辦活動,將影響大眾使用國道的權益,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依體育活動辦理時間及範圍,要按里程計時收費。

根據新修訂的「申請使用國道舉辦體育活動管理要點」規定,申請國道使用體育活動場地使用費用為單向12小時以內,以每小時每公里1200元計算;超過12小時者採3倍計費,即每小時每公里3600元計算。

高公局補充,里程採管制範圍交流道間的主線里程,未滿1公里則採四捨五入計算,並於今天公告正式實施。(編輯:吳佳穎/李亨山)1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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