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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市府也同時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裁處水土保持義務人30萬元罰鍰;且經過檢測後,發現該違法開挖區域距離下邊坡房舍及台七甲現道路甚近,有造成公安水土流失的疑慮,也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將義務人移送法辦。
▲梨山地區環山段民眾申請果園改植蔬菜,卻未依計畫進行,違規開挖整地,市府裁罰並限期改善。(圖/台中市政府水利局提供2018.6.3)
市府日前再度邀集農業局、原民會、和平區公所、警察局及水保技師公會理事長等人至現場針對水土保持安全保護措施狀況進行檢查,要求業者將基地打設的H型鋼擋土牆背填土方全數降為1.5公尺以下;鄰近台七甲線二處崩塌地鄰接地界需退縮10公尺,並降挖至原始地表,降挖區則全部覆蓋黑網,同時施設排水、截水溝等工程,並限期於6月7日前全數完成。屆期未改善,市府將僱工代為實施維護措施,所需費用依法向義務人求償。
水利局表示,針對台中市山坡地管理,將持續利用衛星影像進行監測,同時由山坡地巡查人員不定期巡查,全面監控山坡地利用現況,若有任何違規開發使用行為,將立即依法取締,呼籲民眾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法提出申請,並確實依核定計畫施工,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