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同性結婚稱謂也會修改」 段宜康斥:教授也會騙人

 ▲段宜康在「同婚公投」意見發表會,狠打臉反方辯論。(圖/翻攝 YouTube,  2018.11.4)
▲段宜康在「同婚公投」意見發表會,狠打臉反方辯論。(圖/翻攝 YouTube, 2018.11.4)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中選會今( 4 )日針對第 14 案「同婚公投」舉辦第 2 場意見發表會,反方代表、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曾品傑認為,民法內很多詞句都是依照男女性別而定,若修改會導致民眾對家庭稱謂的混亂。對此正方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表示「怎麼教授也會騙人,我今天算開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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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品傑主張,應額外立法保證同性的權利,若是修改民法,會導致家庭稱謂混亂,若舅舅結婚的時候,舅媽是男生,會造成民眾困擾。段宜康則回擊,家庭稱謂跟日常稱謂是兩回事,民法上沒有規定你要怎麼稱呼人,「你出去跟別人介紹你的太太,會說這是我的妻嗎?唱歌仔戲喔?」

段宜康表示,有許多人反對修民法,他舉例,民法修法前,夫妻婚後太太要跟丈夫住、冠夫姓,太太也無法擁有共同財產,直到 2002 年才修正。因此,民法是可以修的,要與時俱進。支持同性婚姻的網友,看完辯論會也紛紛留言「這樣的咖當教授,也難怪一堆恐龍法官了」、「舅媽是男的我覺得一點都不困擾」、「憑什麼同性戀者不能結婚?使用專法就是區隔某一族群,本身就是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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