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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美瑛說,公平會以前曾接受國際間主管機關的技術援助,而台灣現在已有能力協助其他國家。公平會曾在今年6月到史國進行競爭法能力建置活動以及訓練,與當地分享執法經驗,當地主管機關覺得相當有幫助,不僅有助彼此經貿關係,也能深化雙方友誼。
她說,目前與多國洽談簽署MOU,希望能先建立經貿關係,再簽署主管機關間MOU。
公平會表示,跨國企業間的惡性聯盟恐會影響全球經濟安定。外界認為,應該透過雙邊或是多邊合作文件遏止跨國反競爭行為。
公平會表示,目前已和澳洲、紐西蘭、法國、蒙古、加拿大、匈牙利、巴拿馬、日本與史瓦帝尼王國等9國,簽署「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編輯:楊凱翔)1071211